上海市出台《实施方案》明确“网约护士”可提供11大类42项护理服务

上海市日前出台《上海市互联网+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,明确网约护士可提供11大类42项护理服务。根据《实施方案》,上海将用1年时间在

广东等6省市被纳入“网约护士”试点

2月12日,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,确定北京市、天津市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广东省作为“互联网+护理服务”试点省份,并发布《“互联网+护理服务”试点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方案”)